如果说在中国现代作家中,有哪一位与英国作家戴维·赫伯特·劳伦斯最为接近,人们会不约而同地指出是郁达夫。因为不论是性格气质、心灵世界,还是对于性描写的普遍与大胆,郁达夫都更像劳伦斯。不过,除郁达夫外,还有一些作家与劳伦斯比较接近,也受其相当的影响,这其中就包括林语堂。林语堂谈及劳伦斯的地方并不多,只有屈指可数的几处,最有代表性的是《谈劳伦斯》[1]一文,这与林语堂大谈柏拉图、萧伯纳、尼采、赛珍珠和罗素等外国作家迥乎不同。
即使在《谈劳伦斯》一文中,林语堂也未直抒己见,而是”犹抱琵琶半遮面”。这是可以理解的,不要说当时的中国,就是在当时以及之后相当长时间的世界各地,劳伦斯的作品都在被诋侮和禁毁之列。劳伦斯仿佛一尊瘟神,人们避之唯恐不及,甚至必欲清除而后快。别的不说,仅以自由、民主、和平等为旗帜,倡导个性解放和性解放的美国为例,劳伦斯1928年出版的长篇小说《恰特莱夫人的情人》,直到31年后的1959年才被解禁。而劳伦斯的祖国英国对此书的解禁则是1960年的事。更有甚者,由作品及人,正派严谨的劳伦斯却被推想为私生活极为不道德。[2]可见,劳伦斯在世人眼里的”可怕”与”可厌可恶”形象。不过,劳伦斯又不乏理解和崇拜者,否则就不可想象,劳伦斯在如磐石般的重压下,怎能如小草般发芽和生长出来,还能如花朵般开放出美丽来。
一
林语堂就是劳伦斯的知音之一,这在《谈劳伦斯》一文中表现最为明显,而此文发表于1935年,比英美两国理解劳伦斯竟早了二十四、五年,足见林语堂的远见卓识和慧眼灵心。在林语堂看来,劳伦斯有许多方面都很重要也颇有价19值,这首先表现在对”性”的充分肯定上。
对于劳伦斯的”性”,林语堂也是小心翼翼的,并非大胆妄为和毫不顾及。所以在开篇林语堂让朱先生有这样的变化:先是准备将劳伦斯的译稿发表出来,后又决定不发表了。因为在他看来,”劳伦斯的话是对成年人讲的,不大容易懂,给未成熟的社会读了,反而不得其旨”。”我颇不愿使劳伦斯沦为走江湖卖膏药的文学,所以也不愿发表了”。到篇末,柳先生终于听出劳伦斯关于”性”的真义,所以说”也觉得可以听下去,而不觉羞惭,而反以霎时前羞惭之心为淫邪”。不过,柳先生仍然感叹道:”劳伦斯真难懂啊!”不管怎样难懂,林语堂都理解了劳伦斯关于”性”的意义。这表现在如下方面:一是劳伦斯并不为性而写性,而是将之放在大的文化背景上,这就是工业文明对人性的异化。
人在机器、金钱的操纵下,生命的元气已然荡尽,最突出地表现在”性的无能及其恐惧”。因之,林语堂借朱先生之口说:”劳伦斯此书是骂英人,骂工业社会,骂机械文明,骂黄金主义,骂理智的。”“他骂英国人没有情感,男人无睾丸,女人无臀部,就是这个意思。”而自然真情的”性”则是健康合理,也是美的。林语堂进一步说:”劳伦斯意思是要归真返朴,回到健全的、本能的、感情的生活。”二是劳伦斯写”性”的不淫,而是含有一种主义与精神的。对此,林语堂将劳伦斯与《金瓶梅》相比较,于是得出结论:”劳伦斯也有大胆,也有技巧,但是不同的技巧。《金瓶梅》是客观的写法,劳伦斯是主观的写法。《金瓶梅》以淫为淫,劳伦斯不以淫为淫。这淫字别有所解,用来总不大合适。老柳,你也许不相信,劳伦斯是提倡肾囊的健康,但是结果肾囊二字,在他用来不觉为耻,不觉为耻,故亦无耻可言。
你也许不相信,《金瓶梅》描写性交只当性交,劳伦斯描写性交却是另一回事,把人的心灵全解剖了。这在于他灵与肉的复合为一。劳伦斯可说是一返俗高僧吃鸡和尚吧。因有此不同,故全书的结构就以这一点意义为主,而性交之描写遂成为全书艺术之中点,虽然没有像《金瓶梅》之普遍,只有五六处,但是前后脉络都贯穿包括其中,因此而饱含意义,而且写来比《金瓶梅》细腻透彻。《金瓶梅》所体会不到的,他都体会到了。在劳伦斯,性交是含蓄一种主义的。这是劳伦斯与《金瓶梅》之不同。”林语堂还指出劳伦斯:”他描写性交,也就是带这种玄学的意义?”“是的,性交就是健全本能的动作之一。他最痛恨就是理智、心灵,而没有肉体。”“劳伦斯有多少东方思想的色彩。”三是以劳伦斯反观自身,于是得出我们是不健康是”淫”的结论。林语堂借朱先生的话表示:”是的,我们是不健全的,像一人冬天在游泳池旁边逡巡不敢下水,只佩服劳伦斯下水的勇气而已。这样一逡巡,已经不大心地光明。裸体是不淫的,但是待要脱衣又不脱衣的姿态是淫的。我们可借助劳伦斯的勇气,一跃下水。”因此,对”性”、”裸体”采取自然的态度是健康的,而对之猥渎羞涩则是不健全的,也是淫秽的。
基于对劳伦斯”性”之理解和赞赏,林语堂就有着与此相近的性观念。也是在此意义上,林语堂不是性的道德主义者,而是性观念的解放者。所以,他对健全合理的“性“给予肯定。如林语堂在肯定幽默价值时曾表示:”正因正统文学不容幽默,所以,中国人对于幽默之本质及其作用没有了解。这正如道学先生视女子为危险品,而对于性在人生之用处没有了解,或是如彼辈视小说为稗官小道,而对于想象文学也没有了解。其实,幽默为人生之一部分,犹如人生是永远充满悲惨、性欲与想象的。”[3]不仅仅如此,林语堂的小说创作也受劳伦斯性描写的影响,这也是他《红牡丹》为人诟责,被视为”香艳小说”的原因。在《谈劳伦斯》一文中,林语堂让朱先生翻译了劳伦斯《恰特莱夫人的情人》中的一段性描写,这当然是林语堂自己的汉译,反映了林语堂对劳伦斯性描写的喜爱。林语堂这样译恰特莱夫人与护林人麦洛斯的性交道:
他也已露了他身体的前部,而当他凑上时,她觉得他赤身的肉。有一时,他在她身中不动,坚硬而微颤。到了他在无可如何之发作中开始振动时,她的身中发觉一种异味的快感在摇摇曳曳的波动。曳曳摇摇的,如鸿毛一般的温柔,像温柔的火焰腾跃,翻播,时而射出明焰,美妙,美妙溶化了她全已溶化的内部。像钟声的摇播浮动,愈增宏亮。她躺着,不觉她最后叫出细小的浪声她的子宫的全部温润开放,像潮水中的海葵,温柔的祈求着他再进来,为她完结。她热烈的保住他,而他不全然脱出,而她觉得他的细蕊在她的身中活动起来,而神异的节奏在神异的波浪中浮动充溢她的体力,起伏膨胀直到充满她缠绵的感觉,然而开始那不可形容的动作,其实不是真正的动作,只是一种感觉的清澈无底的漩涡,旋转直下,深入她一切的肉质及感觉,直到她变成一团旋流不断的热情,而她躺着发出不觉的呜咽不明的呼声
以林语堂美妙细腻的文笔译出劳伦斯,那是再好不过了。对此,林语堂还解释说:”这种文字,可谓淫辞了。但是我已说过淫字别有意义,用在劳伦斯总觉得不相宜。这期间的不同,只在毫发之差。性交在于劳伦斯是健康的,美妙的,不是罪恶,无或羞惭,是成年人人人所常举行的。羞耻才是罪恶。”与此相关的是,在《红牡丹》中,林语堂也有几处直露的”性”描写,颇似劳伦斯。下面举孟嘉与红牡丹在朋友白薇和若水隐居的山林庐屋的”性爱”为例,来说明林语堂所受劳伦斯的影响:
孟嘉起身去把灯吹了。晶莹的月光自窗外泻入,比在山谷间更皎洁。孟嘉开始脱下长袍,抬头一看,牡丹正把袜子和别的东西,一件一件脱下来,扔在床边的地板上。然后两人的肉体和灵魂,在痛苦和喜悦的狂欢之中一同融化了,肉体长期积郁的渴望,终于突然获得了满足,两个人合而为一了。阴阳相交,九天动摇,星斗纷坠,彼此只有触摸对方,紧抱对方,两人仿佛忽然沉陷入远古洪荒的时代,不可知的原始天地,只有黏液、变形虫、有刺的软软的水母、吸嘬的海葵。只有肉的感觉,别的一无所有了。他们仿佛在全宇宙的黑暗里,在难以忍受的痛苦和喜悦里正在死去,仿佛只有死过去成神仙,才能创造下一代。然后,旋转冲撞的动作稍微低弱下来,而牡丹的手正在堂兄的身上,以无限的甜蜜温软的情爱在移动、寻求、探索、捏搓、紧压、抚摩。牡丹问:”你舒服吗?”“好舒服。”“我也是。”这时,牡丹的喉咙里发出低小迅速的呻吟。于是俩人坐起来说话,后来不禁又再度做鸳鸯之戏。[4]
林语堂没有劳伦斯写性交来得细致优美,不少地方有明显差异。不过二者非常相似:一是都注重性交场景的设置,这是一个摆脱世俗人烟而带上山林甚至原始意味的所在;二是都大胆写性交之美,写男欢女爱,这如鱼得水的欢愉之情;三是不重性交外在的客观描写,而重心理感受的大力渲染;四是不做灵肉、男女的分裂描写,而多做其统一结合的展示;五是女性的非被动性,她与男性一样体验到性交之美妙。甚至女性比男性有着更深切的体验,这就突破了男权中心文化思想的局限;六是比喻的大量使用,语言的优美动人,充满柔性与磁力。这甚至包括一些用法的相同相似,如两人都用”海葵”、”肉感”、”呻吟”、”潮水”、”湖面”表性交时男女双方的物理、心理和情爱的柔软与吸附即是如此。可以说,劳伦斯的性描写为林语堂打开了一个天地,使其勇敢地突破长期以来限制中国人的束缚。当然,郁达夫等人也曾有过性描写,不过他们常给人不够雅洁之感,缺乏林语堂的高尚优美。而后者正是劳伦斯所专长的。从此方面说,林语堂可能比郁达夫更得劳伦斯”性”描写之神髓。
由”性”而推崇人的生命元气,赞美”大丈夫”的气魄,极看不起乡愿小人和道学家,这在劳伦斯与林语堂是一样的。在《谈劳伦斯》中,林语堂汉译劳伦斯《恰特莱夫人的情人》中的话说:”那种女子式小白脸的青年,没有蛋。一个人若没有一点大丈夫气,你说他没有睾丸。这就是靡靡不振了。”“英国的中等阶级一口饭就得嚼三十次,因为他们的肚肠太窄了,一粒小豆般的东西就可以塞得肠胃不通。天地间就没有看过这样小姐式的鸟,又自豪,又胆小,连鞋带结得不合适都怕人家见笑,又像陈老的野味一般霉腐,而又自以为尽合圣道。所以我吃不消,再不振作了。叩头,叩头,舔屁股舔到舌头也厚起来了,然而他们还是自以为尽合圣道。而且都是一般乡愿小人。就是乡愿的小人!一代小姐式的乡愿小人,一人只有半只睾丸。”
从这里,我们就容易理解:为什么林语堂那样极力推崇顶天立地的”大丈夫”,无情地嘲弄孔子所谓的”乡愿小人”;那样自豪于自己的胃口之好,说什么除了橡胶皮他的胃什么都能消化;那样厌恶道学家与小白脸式的男人;那样喜欢我行我素、率性自由的性格;等等。如在《泥做的男人》中林语堂有这样的话:”我想以前俗语所谓汉子,决不是江南才子的小白脸。所谓好汉,也就是英雄人物,有矫健的身材与超人的毅力,有作有为,人气十足。我想应伯爵及贾琏这些人,决不是孟子所谓大丈夫的好汉吧。”[5]这里就颇有劳伦斯的口吻,而其中”小白脸”、”大丈夫”和”人气”与劳伦斯的说法并无二致。在《恰特莱夫人的情人》中,护林人麦洛斯肌体强健但缺乏文化,这反映了劳伦斯的审美观;在《红牡丹》中,林语堂塑造的农民傅南涛也是如此,他虽识字不多但生命力旺盛。值得注意的是,恰特莱夫人弃丈夫而选择护林人;而红牡丹抛学识渊博的孟嘉投身农人,二者具有同构性。因为孟嘉虽不能与残疾、阳萎、拜金的恰特莱相提并论,但他身上过强的文化气也让红牡丹久而生厌。从傅南涛身上似乎可见麦洛斯的影子,隐约可见林语堂所受劳伦斯的深刻影响。
二
在《谈劳伦斯》中,林语堂还谈到劳伦斯”他要人归返自然”,因为自然是人生命的源泉,是克服现代工业文明弊端的灵丹妙药,可见林语堂是抓住了劳伦斯文化思想的核心。劳伦斯确实如此,他多少年生活在大自然的怀抱不说,他的作品随时随地都有自然的光影、色彩、声音和精神。可以说,自然是劳伦斯沐浴身心的大海,他既被大自然陶醉,又用那支妙笔使大自然光彩夺目、动人心魄。有人这样说劳伦斯:”小说的第二个特点是,大自然和人物血肉相连,人物充满乡土气息,和自然混为一体。而且自然景物常被赋予象征意义,这便是一个明显的例子。花草树木常被用来烘托出人物的感情、处境,而且妙造自然不落痕迹。”[6]很显然,劳伦斯与自然的关系并不纯然是主客体式的,而是水乳交融和生命通会的,大自然在劳伦斯笔下具有文化思想与生命意识的向度,他认为任何人离开了自然,其生命力就必然淡弱乃至于枯萎。
这对工业文明和人类所谓的现代化无疑是一种反拨。林语堂也是如此,他一生喜爱山水,童年家乡的山水养育了他,他曾表示:”我能成为今天的我,就是这个原因。我把一切归功于山景。这是我性格的主调,想追求自由,不要别人打扰。”[7]林语堂还提出高山文化观,即用高山来衡量一切。青年以后他喜爱游山玩水,晚年隐居台北阳明山,置身于山林之中。林语堂有不少写自然山水的散文、诗词,在小说甚至在学术著作中,林语堂也时时不离自然的温柔怀抱。在《吾国与吾民》、《生活的艺术》和《辉煌的北京》等学术随笔中,大自然的美好常被林语堂描绘得如诗如画,醉人心脾。如他这样写北京的四季:”秋天,在城南的大沼泽地里,经过整个夏季养得肥肥的野鸭,和躲藏在河边灌木丛中的苍鹭,开始了一年一次的南迁。公园和西山都泛着红、紫色。西山上红土与蓝天映衬混杂一起,产生了著名的西山紫坡景观,在更高、更远的山顶,山色渐渐变成暗紫色和灰色。秋天的颜色变幻无常,尤其是在干冷的北京。大自然提醒所有的造物储存起能量,消歇下来,迎接正在临近的冬天。住在北京的南方人看到鸟类南迁,就会引发思乡之情。”[8]能在学术随笔著作中如此沉醉于自然,这在中国现代作家中是不多见的。
在散文与小说中,林语堂对大自然的热爱更难言喻,那是生命的全身心投入,是一种真正的诗意飞扬。以小说为例,天地自然在林语堂不仅是一种背景,更是目的与归宿,这就与劳伦斯紧密联在一起。《京华烟云》、《红牡丹》、《赖柏英》和《奇岛》都有着自然的色彩斑斓,因为它本身就是真善美的源泉;同时这些作品都有一种意向,即由都市走向大自然。作为富家女的姚木兰到杭州”城隍山上物色了一栋房子”,她自己也”改为农妇的样子”,”楼顶的横匾上写的是‘衣山带水’。门旁的柱子上是四言的对联”,”那对联是:山光水色,鸟语花香”。木兰”她的卧室面对一带竹林,竹子的绿荫映入屋中”。”现在木兰来到杭州,为的是实现田园生活的梦想”。
[9]红牡丹经过选择,最后还是离开了繁华的北平市内,回归到京西的田园中,与南涛共做农人。在这之前,白薇和若水早已成为山水隐士了。《奇岛》一开始就为我们设计了一个离开都市甚至离开人类社会的世外桃源,这里的山水美不胜收,人们的生活纯朴自然,生命盎然,这是对现代工业文明和人类固有文化的一种反拨。这里,林语堂回归自然的文化思想除了受益于陶渊明等人,劳伦斯之”归于自然”肯定起了不少作用。在《奇岛》的景物描写上也可看出林语堂与劳伦斯关系之密切。如1913年12月18日劳伦斯致威廉·霍普金的信中说:”假如我们喜欢,我们可以借农民停泊在海湾里的船到海上去游荡。地中海景色奇异———当太阳从凡纳瑞港落下时,整个海面上涌着乳白色的波涛,同时有一条狭长的、火一般的红光掠过海面,紫晶色的岛屿渐渐笼罩上一层夜色,那景致真是美极了。”
[10]林语堂在《奇岛》开篇不久即写:”从她的床上,她可以看见早晨海面上的乳白光晕。几只渔船点缀其间,在海面上显得十分突出。如此安祥和宁静,没有任何动静。整个景象,静止得像艺术家在瞬间捕捉的画面。成为永恒的静止。在那一刻,整个海洋像一片浮浆,又像淡蓝色浓稠的融液,在一片银光中静悄悄的,微风掀不起一丝涟漪。幽暗的船影和它们投射在水面上的强劲线条,显得醒目而强烈,就像大师笔下的浓黑和暗褐。再望下去,远处像一列闪耀在阳光的猫眼石。渐渐变为薄雾般不可辨的乳白而消失在远方地平线上凝固的云层中。”[11]劳伦斯与林语堂此处的景物描写虽有不同:一个写海上晚景,一个描海上晨光;一个简略,一个繁复。不过,两人的景物描写又非常近似:宁静、光焰、奇异、雄阔、美妙,充满诗情画意。甚至他们的用词也相同相近,如都用”乳白色”形容海洋,劳伦斯用”紫晶色”而林语堂用”猫眼石”来写海景。
回归自然也就意味着对简朴、单纯和快乐生活的崇尚,这一点林语堂与劳伦斯是一致的。晚年林语堂说:”生活要简朴,人要能剔除一切不需要的累赘,从家庭、日常生活,从大自然找到满足,才是完备的文明人。”[12]劳伦斯在简朴甚至穷苦的生活中自得其乐和不以为忧即是明证。1912年7月22日劳伦斯致信爱德华·加尼特说:”我不想回到城市和现代文明中去。我想过淡泊的生活,想自由自在地生存。我不想受到束缚。我可以过粗茶淡饭的日子。”在此二人的话如出一辙。1912年10月6日劳伦斯给A·W·麦克劳德的信中又说:”这里的意大利人都唱歌。
他们都很贫穷,买两个便士的奶油和一个便士的干酪,可是他们都很健康。他们像国王一样悠闲地聚集在小广场上———这是他们停泊船只和补鱼网的地方。他们自豪地从我的窗口走过,看起来并不急急匆匆,也没有什么烦恼。女人们目不斜视地朝前走着,看上去很端庄。男人们都喜欢孩子———尽管他们贫穷,但有了孩子却非常高兴。我相信他们并没有许多思想,但是他们看上去无忧无虑,身体健康。”[13]这话颇似林语堂谈北京平民尤其是人力车夫知足常乐的生活态度,他们虽穷但”黄包车夫们滔滔不绝地说着笑话”,一般平民也总在门前养花种草,甚至早晨散步遛鸟,快乐无限,”人们生活简朴,无奢求,易满足”[14]这种身处贫穷而无忧,且能快乐地生活,既反映了底层民众之伟大,又反映了劳伦斯与林语堂人生观和审美观的密切联系。
三
在文体模式上林语堂与劳伦斯也表现出相同相近的特点。关于此林语堂在《谈劳伦斯》中似有清晰的认识:”这书(指《恰特莱夫人的情人》,笔者注)前后就是这样脉络贯穿着,时时爆发出来为谩骂淫鄙,而同时优美的文字。劳氏的文字之美是不必说的。”确实,读林语堂的文章常有劳伦斯文体的流风余韵。最突出者有四:一是直抒胸臆和自由率真的表达;二是感情热烈真挚,如火如荼;三是心理描写的精微细腻;四是优雅醇熟和美仑美奂。
劳伦斯的作品很少讲究文理义法,它们往往都是随心所欲的产物,将所思所感所想所念所愿表达出来即可。所以,读劳伦斯作品的感受是既自然而然又痛快淋漓。对此,劳伦斯有清醒的认识,他曾在给爱德华·马升的信中说:”我总是尽量让情感顺其自然地发挥,而不去改变它。这需要最完美的、本能的想象,因而它就比诗匠们的技巧更完美。要知道,雕章琢句的诗歌五十年前已经死亡了。”在给爱德华·加尼特的信中也说:”我感到《姐妹们》这部小说的第二部分非常美,但它仍没有合起来,不足以使你满意。我并不打算试图合并它———我喜欢这种洋洋洒洒之美。”
[15]林语堂也是如此,他主张性灵,反对格套,强调文章的自由与自然,认为”无法之法”更重要。他说:”作文法教师的论文学,实等于木匠谈论美术。”“世上无所谓写作的技巧,写作技巧之于文学,正如教条之于教派。”“自我发挥派因为专喜爱发乎本心的感觉,所以自然蔑视文体上的藻饰,因此这派人士在写作中专重天真和温文。他们尊奉孟子‘言以达志’的说法。文学的美处,不过是达意罢了。”[16]两人所言虽有不同,但不重方法技法,反对雕琢和藻饰,力避匠气,追求美感,却并无二致。有时,这种随心所欲的表达发展到一定程度,就成为粗狂笑骂,出言不逊。什么道德、成规甚至文雅也不去管它,这也是林语堂与劳伦斯作品中多俗俚语和骂词的主要原因。
当然,粗狂笑骂还只是林语堂和劳伦斯文体的一个表现方面,另一面二者又都有醇熟优美的审美韵致,这一点在文字和笔调上表现得最为明显,像前文引录的性爱描写和景物描写即是此类文字。这是一种古色古香、轻歌曼舞、清明醇厚、灵性浑发和诗意盎然的文字和笔调,它仿佛四月天空中翔动的柳絮,也好似跃动着的富有磁性的铁屑,还如同墨汁在宣纸上的皴染,从而具有极大的展延空间和弥漫性质。这也是林语堂与劳伦斯文字笔调动人的地方。这类文字笔调与生硬坚固、粗率鄙俗相去霄壤,从中也显出二人的复调性质与张力效果。值得强调,”悟”与”化”是林语堂与劳伦斯文体的关键词,他们一面由简明到复杂,另一面则由复杂到简明,而这二者都离不开悟化之功。
举例说,对许多难以表述的复杂问题,林语堂与劳伦斯都不去进行逻辑推论,以使问题愈加深奥,而喜欢用明晰的比喻将它化开。像前面写性交时的心灵感受多用比喻即是如此。不过,比喻所产生的联想和绵延却是无边际的。这里就有着由复杂到简明,又从简明至复杂的双向运动。这也是林语堂与劳伦斯文字笔调富有弹性、磁性和张力的原因。如谈到古老的北京,林语堂这样用比喻悟化其复杂性:”北京正如一棵伟大的古树,它的树根深入泥里,从土壤中吸取营养料。生活在它的荫蔽下以及依附在它的树身和枝叶上的是数百万的昆虫。那些昆虫怎能知道这棵树多么大,它怎样生长,它深入地下多么深,以及住在那边的枝叶上的什么昆虫?一个北京的居民怎能描写北京这样古老,这样伟大的城市?”[17]劳伦斯的作品更以比喻见长,他这样写一个姑娘:”她一向像阳光明媚的欢乐白昼那样使我感到温暖。”他体悟一个人时说:”我设想,一个人的躯体就像是一种火焰,就像蜡烛的火焰那样永远站立着、燃烧着,而智力仅仅是照射在周围各种东西上的光。”[18]不要说劳伦斯与林语堂一样”不信任智力”,就是这种文字笔调也与林语堂何其类似,美妙绝伦的比喻如夜空中划开黑暗的闪电,既新鲜又撼人心魂。与此相关的是热烈的感情和细腻的心理描写,这在林语堂与劳伦斯也颇为相似,在此就不详论了。
需补充说明的是,林语堂与劳伦斯还有不少相同相似处,如都出身社会底层,都是靠卖文为生的自由人,都有共同的基督教文化信仰,都对和尚尼姑或牧师的性变态进行批评,都对女性直觉与悟性肯定与叹服,都有自豪感、自恋和恋母情结,都表现出守老恋旧及清教徒式的生活。这里略谈他们的自恋与恋母情结。对中国现代作家来说,有两种类型非常有趣:一是老舍式的自暴自弃;二是林语堂式的自信自恋。如老舍表示自己没有做皇帝的胆气,又说:”我不读自己的书,不愿谈论自己的书。但是我准知道,书是别人的好。自己的,一提就头痛!自己的书,和自己的运气,好像永远是一对儿累赘。”[19]而林语堂则说:”我的脚是世上最清洁的,有谁的脚,能够像我一样的清洁?罗斯福总统,希特勒,墨索里尼,谁都比不上我!
我不相信他们能像我一样,每天要洗三四次脚的。”[20]林语堂将自己与知名总统相提并论,可见其自信与勇气,这在老舍是不可想象的。林语堂如此对待自己的脚,其自恋可想而知!林语堂也谈到自己的文章,不过他不像老舍,而是将写文章比之妇女育子。如果说他强调:”我有雄心让小说留传后世。我写过几本好书。”[21]这主要还是充满自信;那么下面的话则多是自恋了。他说,自己的文章”发表之后,又自诵自喜,如母牛舔犊。故文章自己的好”[22]。在与老舍的对比中,林语堂的自信自恋更为突出。最重要的是,在劳伦斯那里,我们也可看到与林语堂相似的自信自恋,如他经常向别人情不自禁地推荐自己的作品。1912年给爱德华·加尼特和厄内斯特·柯林斯的信中劳伦斯说:”读一读我的小说吧,这是一部伟大的小说。”“我非常欣赏我的这两部作品。每当我的新作问世之际,我是我自己作品的一个重要欣赏者。”
[23]这里,劳伦斯比林语堂对自己的作品更显自信。劳伦斯的恋母既为研究者公认,也是他自己承认的,这在《儿子与情人》中表现得最为明显。劳伦斯说:”这种情况形成了我跟母亲之间的一种纽带。我们彼此爱着,几乎像丈夫跟妻子那样爱着,同时也是母子之间的爱。我们之间本能地相互了解。”[24]尽管林语堂与劳伦斯有些不同,但恋母却是相似的。林语堂晚年这样说:”我要谈谈婚前的最后一夜。我请母亲和我同床。我们一向很亲密。此生我再也不能和她同床了。小时候我习惯玩她的乳房,十岁才改掉这个毛病。我真想陪在她身边。当时我还是童男哩。”[25]在我看来,恋母并不如一般人理解的那样不可思议或不可容忍,它是正常也是有益处的,如安全感、温情、尊重女性、善良、仁慈、细腻以及对大自然的崇尚等都隐含在恋母情结中。只有当过于偏执和变态的恋母才容易产生不良恶果,关于此劳伦斯显然比林语堂走得更远。
林语堂与劳伦斯多有相同相似点,不过,就像恋母情结的差异一样,林语堂与劳伦斯即使在相同问题上也有明显区别。如”性”在林语堂这里并不像劳伦斯那样,占据如此重大的部分和重要地位。即使专写”性交”的段落,林语堂也不似劳伦斯那样过于喧染官能感受,而更重精神之美。还有,林语堂往往赋予性交以天地自然的阴阳之气,从而使之更具深厚的生命感。当然,最能代表林语堂个性与成就的还是他与劳伦斯不同的方面。概言之,林语堂与劳伦斯最大的不同有:第一,劳伦斯远没有林语堂的福气与幸运。这从他们不同的命运遭际可见一斑。第二,两人的性格不同。林语堂也有热情奔放、狂傲愤怒之时,但总体说来他更趋温和、宁静、和谐、憨直与拙朴,不似劳伦斯的炽烈如火、孤独立世、偏执多疑。
林语堂曾说:”劳伦斯也主张男人穿红裤子。红背心,红裤子原来都是一种愤世嫉俗的表示。”[26]可见,林语堂对劳伦斯的性格是有认识的。第三,林语堂比劳伦斯更潇洒,道家的情怀更突出。如林语堂与劳伦斯一样都有悲剧式的生命体验,但与林语堂的超越性意向和逍遥自适不同,劳伦斯更加悲观虚无,他说:”我感到自己像一个虚无主义者,对任何事情都漠不关心。”又如,林语堂倡导努力工作,尽情享受,充分享受人生的福祉与美好,他甚至提出慵懒也是生活艺术的重要方面,是人生智慧的表现;而劳伦斯则不然,他更强调努力工作却不懂得闲适的意义。劳伦斯这样说:”我天生是个要工作的人,假如我懒散,我仿佛觉得上帝会惩罚我的。我认为这是一种恶劣的习惯吗?———我害怕混日子。”[27]显然,劳伦斯不能像林语堂获得生活的艺术和智慧。第四,林语堂是一个矛盾和多面的人,他自称自己是一捆矛盾;而劳伦斯则显得单面得多。第五,文化思想的差异。劳伦斯一直不遗余力批判英国文化,并对之表现出厌弃之情,他是站在工业文明对人性异化的视角进行观照的;而林语堂则钟爱英国文化,并将之视为与中国文化非常近似。林语堂深受东西文化的影响,所以提出”两脚踏东西文化,一心评宇宙文章”的文化思想,而劳伦斯则要狭窄得多。
[参考文献]
[1]人间世第19期,1935年1月5日。林语堂对劳伦斯的评说多出此文,故下文引注就不单独注出。
[2][6][10][13][15][18][23][24][27][美]哈里·莫尔编.劳伦斯书信选[M].刘宪之等译,北方文艺出版社,1996.10、9、125、40-43、101-131、12-63、54-60、11、2-47.
[3][5]林语堂.无所不谈合集[M].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,1994.277-278、133-135.[4]林语堂.红牡丹[M].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,1994.127-128.
[7][21][25]林语堂.八十自叙[M].北京宝文堂书店,1991.12、73、33-34.
[8][14]林语堂.辉煌的北京[M].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,1994.24、5.
[9]林语堂.京华烟云(下)[M].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,1994.345-350.
[11]林语堂.奇岛[M].上海书店出版,1992.2-3.[12]林太乙.林语堂传[M].戏剧出版社,1994.225.
[16]林语堂.生活的艺术[M].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,1994.358、364.
[17]林语堂.动人的北京[A].林语堂散文经典全编(第2集)[C].九洲图书出版社,1998.221.
[19]老舍文集(4)[M].人民文学出版社,1989.499-500.
[20]林太乙.清洁无比的脚[A].向弓编.衔着烟斗的林语堂[C].四川文艺出版社,1995.125.
[22]林语堂.论文[A].林纳等编.林语堂散文选集[C].百花文艺出版社,1992.121-122.
[26]林语堂.做人与做文[A].拾遗集(上)[C].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,1994.253.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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