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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演 |
类 别: |
文状元 |
朝 代: |
金 |
曾用名: |
不详 |
生卒年: |
1180~1213 |
字: |
巨川 |
号: |
不详 |
籍贯(古称): |
任城 |
籍贯(今称): |
山东济宁 |
及第时间(中历): |
金章宗泰和六年 |
及第时间(西历): |
1206年 |
科 别: |
丙寅科 |
名 次: |
词赋第一人 |
授 官: |
翰林文字 |
谥 号: |
无 |
著 作: |
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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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演中状元后,任应奉翰林文字。父母相继去世,他居乡守孝。贞祐初(1214),任城为战火所困,李演身着丧服,为济州刺史谋划防守之策,并召集州人为兵,与元军搏战三日,但因兵士皆为市民组成,战斗力极弱,李演兵败被俘。元军将领见其衣冠异于常人,且知其名,便问:“汝非李应举乎?”李演答道:“我是也。”元将好言抚慰,使之跪,不肯,以好语抚之,并许以官禄,亦不听。李演道:“我书生也,本朝何负于我,而利人之官禄哉!”元将怒,折其胫,遂后李演慷慨赴义,年仅30余岁。金朝追赠他为济州刺史,诏令有司为之立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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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 词: |
暂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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