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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桂森白沙書院學規(錄二則) |
一、讀書以立品爲重。立品莫如嚴義利之辨。試思伯夷、叔齊何以能流芳千古?不過於義利辨得明,雖餓死而不改其節,所以傳也。讀“雞鳴而起”一章,要想到舜蹠之辨,有一念爭財謀利之心,便是盜蹠;有一念矜名重節之心,便是聖賢。若口讀詩書,心想銀錢,是盜蹠也;要占便益,只顧自己,亦是盜蹠也。欲嚴義利,莫如忍,莫如讓。如窮苦要忍得住,毋去騙人、磕人,錢財田産,且讓一番,不可爭競。總是我輩念書人,要將氣骨撑得住,毋爲銀錢所害,便是身立千仭之上。 一、讀書以成物爲急。讀書人不是單管自己的事。譬如我能孝弟,那些不讀書人、不知孝弟者,都要我去勸導他;見他孝順父母,要誇獎他;見他忤逆父母,要婉言勸戒他;見他爭財爭利,要把聖賢道理解他。須先覽曉得古今興亡得失、忠侫之辨,自己便有經濟,臨事自有決斷、有把持。 (道光)陳淑均《噶瑪蘭廳志》卷四 學校 第147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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