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适(1891-1962),原名嗣穈,学名洪骍,字希疆,后改名胡适,字适之,笔名天风、藏晖等,其中,适与适之之名与字,乃取自当时盛行的达尔文学说“物竞天择适者生存”典故。安徽绩溪上庄村人。
1910年考取庚子赔款第二期官费生赴美国留学,于康乃尔大学先读农科,后改读文科,1914年往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哲学,学于哲学家约翰·杜威。1917年夏回国,当时胡适还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生,他在《新青年》上发表《文学改良刍议》,提倡使用白话文写作,石破天惊,引起很大反响。他是第一位提倡白话文的学者,致力于推翻二千多年的文言文。也因提倡文学革命而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。兴趣广泛,著述丰富,作为学者他在文学、哲学、史学、考据学、教育学、伦理学、红学等诸多领域都有深入的研究。
他曾历任北京大学教授、北大文学院院长、辅仁大学教授及董事、中华民国驻美利坚合众国特命全权大使、美国国会图书馆东方部名誉顾问、北京大学校长、中央研究院院士、普林斯顿大学葛思德东方图书馆馆长、中华民国中央研究院(位于台北南港)院长等职。胡适还是中国自由主义的先驱。
胡适深受赫胥黎与杜威的影响,自称赫胥黎教他怎样怀疑,杜威先生教他怎样思想。因此胡适毕生宣扬自由主义,提倡怀疑主义,并以《新青年》月刊为阵地,宣传民主、科学。毕生倡言“大胆的假设,小心的求证”、“言必有征”的治学方法。